大三學生做生意虧本后偷錢還債引激烈爭議
成都某高校大三學生小雨(化名)承包校內食堂做生意虧本后,為了還債,不惜鋌而走險,將同學的信用卡盜走,將卡中1500元錢全部以消費的形式取走。近日,雙流縣檢察院到學校宣布對已經構成盜竊罪的小雨不予起訴的決定。在校學生創業究竟是能力的體現還是不務正業?此案引起了高校師生和部分學生家長的激烈討論。
行竊還債 檢察院決定不起訴
今年23歲的小雨是成都某著名高校的三年級學生。去年開始,小雨通過熟人,拿到一個食堂的經營承包權。但是好景不長,一學期下來,食堂嚴重虧損,不得不易主,小雨不僅耽誤了很多時間去處理食堂的事,還背上了債務。
今年3月1日晚上8時許,小雨在宿舍上網時發現同學王某的信用卡放在桌上,而這張卡的密碼小雨是知道的。他順手將信用卡拿走。次日,小雨和另兩個同學到市區某商場套取現金,又到取款機上將卡中余額全部取走,用于還債。雙流縣公安局很快將其擋獲。
雙流縣檢察院審查后認為,小雨系初犯,情節輕微,事后全部退還了贓款,遂決定不予起訴。
保衛處長 不準在校生做生意
該校保衛處處長告訴記者,學校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在校學生做生意。小雨私下和食堂承包人達成協議,違反了學校規定,最終導致生意失敗、行竊還債。
校園熱議 在校生創業體現能力?
資料顯示,85%的大學生自主創業以失敗告終。大學生創業究竟是能力的體現還是不務正業?昨日,記者采訪時,高校教師、大學生和家長看法不一。
正方:是能力的體現
看法一:為就業提供經驗
李老師(某大學學生處處長):在不影響學業的前提下,我們支持在校大學生創業,這是一種能力的體現。一方面,創業有利于拓寬大學生的就業渠道,緩解大學生就業難題;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發揮大學生靈活、充滿激情、創造力強的優勢。這些創業經驗還會為以后的就業提供優勢。
看法二:提早接觸社會
強華(某高校學生會主席):我們在學校里學了很多理論知識,但理論與實踐存在著很大距離。通過創業,大學生能夠認識外面的世界,提早接觸社會,增長經驗。
反方:是不務正業
看法一:學生的主業是學習
謝老師(某大學講師):在校大學生還是把書讀好要緊。學生家長送孩子上學的目的是學習知識,而不是賺錢。創業是不務正業的一種表現,不應該提倡。
李林(私營經濟老總):我覺得大學生最好的創業就是把書讀好,第二步要做的是社會實踐。創業是一輩子的事,大學里面不要創業。
看法二:大學不是最好的創業階段
程先生(大學生家長):在校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常常盲目樂觀,還未具備創業的心理條件;很多大學生看到的都是著名人物的成功例子,自然把創業理想化,對于創業中的挫折和失敗,他們還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因此,大學生在很多情況下缺乏理智,大學還不是最好的投資階段。大學生畢業后應該在較具規模的企業工作幾年,積累第一桶金,同時學習大公司管理、財務等各方面的知識,這樣創業成功的幾率才高。(唐瓊 陳娟 雙公宣 記者 郭龍)
來源: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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