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狀告學校教學評估造假
誰侵犯了誰的姓名權
本報記者 李潤文
張民生沒想到,他狀告學校侵犯了他的署名權,卻被校方指責為他侵犯了別人的姓名權。
在庭審中,張民生說,他指導的論文要簽署別人的姓名,學校這一不合法的規定,讓他備感屈辱,侵犯了他的署名權。
學校代理人說,侵權事實不存在,張民生所謂的受辱是“自取其辱”,是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并沒有人強迫他簽署別人的姓名,相反,在沒有征得張積羽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簽署張積羽的姓名,侵犯了張積羽的姓名權。
代理人說,指導學生論文有相應的津貼,學校承認張民生所作的工作,并向他支付了相關工作量的津貼,既然對署名有異議為什么不早點提出來,等完成了工作量才提出反對意見,顯然是受經濟利益的驅使。
淮陰工學院經管學院黨總支書記張積羽認同“自取其辱”的說法,他說,他沒有拿一分錢,所有津貼都給了張民生,張民生借此機會完成了教學任務,并拿了將近2000元的崗位津貼。
“不同意可以早點提出來呀?”該校經管學院副院長李前兵說:“要相信組織嘛1
一位老師證實,在經管學院召開的一次會議上,學院領導要求沒有講師職稱的老師指導的本科論文不得簽署自己的姓名,只能簽署其他有職稱的教師的姓名,并作了一一對應的具體安排,張民生簽署“張積羽”。
張積羽承認,沒有講師職稱的教師如果不指導學生寫論文,學院的教師肯定不夠用。
得知學校“自取其辱”的說法后,一位老師表示,下一年決不再指導學生寫論文。而經管學院有關領導表示,下一年青年教師指導學生寫論文一定要簽署協議書,省得中途變卦起訴學校。
張積羽認為,雖然張民生簽署他的姓名是組織上的安排,但沒有征得他本人的同意,張民生私自簽署了他的姓名,侵犯了他的姓名權。
張積羽同時承認,學院召開署名會議時,他也在場,他和張民生還就指導學生論文的事有過交流。
不過,張積羽表示,他不會追究張民生的法律責任,“不與他計較”。
對于“自取其辱”和“侵犯張積羽姓名權”的說法,淮陰工學院副院長江應中表示,這是律師在法庭上的一種陳述語,用什么言語是律師的權利。學校會表達同樣的意思,但不會用這樣的說法。
江應中認為,作為一級組織,經管學院一般情況下不會安排老師簽署別人的姓名。從事實本身來看,張民生沒有征得本人的同意而簽署張積羽的姓名,確實存在著侵權行為,但這是他們兩人的事情,學校不會干涉。
“如果張積羽起訴我侵犯他的姓名權,我會應訴,這正說明,學校的這一造假行為傷害的不止我一個人,雙方都是受害者。”張民生說。
記者:李潤文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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