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向青海師大討薪校方指其不誠信
近日,多個網絡論壇上出現了一篇題為《青海師范大學背信棄義,兩位博士討薪四月未果》的帖子。以下是發帖的主要內容。
“2007年12月中旬,我們不遠千里,風塵仆仆地從內地趕到西寧,在等待校方對我們長達十天徹底的內查外調、學校組織的試講、考核、各種相關程序以及校領導面談之后,正式派員把我們介紹到各自所在院系上班,并告知我們從12月25日算正式報到上班并計算工資及待遇,還答應一星期內給我們安排住房、購買家具和兌現工資,還答應盡快給申請高原補貼并簽訂聘用協議?!?/font>
“我們已經來校正式工作四個月之后,校方依然拒簽協議和發放工資,我們找了無數次相關部門和領導,但討薪四個月后依然沒有任何結果,住房還是空空如也。既不簽訂任何協議,也不發放工資和給任何解釋?!?/font>
“讓我們萬萬想不到的是,前后十幾次討薪未果,最后換來的卻是學校的背信棄義:2008年3月18日當我們再次找到學校討薪時,校領導惱羞成怒地讓有關部門告訴我們說,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沒有我們的工作崗位,讓我們立馬走人,并限期離校。僅以每月800元的生活費將我們打發?!?/font>
帖子落款為孫博士、江博士。同時還附有兩人聯系方式,以及青海師范大學多位領導辦公電話和手機。
校方回帖指責二人不誠信
“博士討薪”的帖子出現后不久,一題為《揭露孫某和江某所謂“博士”的丑惡嘴臉》的帖子也出現在網絡上。記者注意到,這個網名為“人事處”所發的帖子,落款居然是青海師范大學人事處。以下是帖子的主要內容。
“孫×平、江×南自稱為有學識的博士,愿到青海支援大西北的建設,來我們青海師范大學工作。我們為孫、江免費安排了客房。同時按人才引進程序進行了試講和學術水平測試。當我校要求孫、江二人提供博士或碩士學位、學歷證書原件及以往工作經歷和單位時,孫、江二人遲遲不能提供,而且刻意隱瞞其以往工作的經歷和單位,江×南提供的碩士學位證書我們在網上也無法查證?!?/font>
帖子最后稱,鑒于孫、江二人不講誠信,到處欺騙的行為和做法,“我校決定拒絕接收孫×平、江×南來我校工作”。
南大博士兩度從原單位“出走”
根據討薪帖子上留下的聯系方式,昨天(1日,下同)下午,記者聯系上了孫博士和江博士。電話中,兩人均承認他們就是青海師范大學所指的孫×平和江×南。其中孫博士稱,他是在南京大學文學院獲得博士學位的,目前是副教授職稱。
江博士說,最令人氣憤的是,他們要求學校按照2800元或是3000元一月支付三個多月的工資,學校只補償了兩人每月800元生活費,共計2400元。
江博士說,后來與學校關系鬧僵了,他2400元的生活補償,也被迫退還給了學校,才拿到自己的行李,“我沒有退還生活費,行李至今還被學校保衛部門扣著?!?/font>
電話中,江博士說,他也不想把事情鬧大,“至少得讓我拿走行李,同時按照副教授待遇,補償我們各12000元工資,如果校方不愿意適當少點也行?!?/font>
孫博士在電話中,簡單描述了自己的工作經歷,稱一年多內,他先后在兩所高校工作。因為不滿意第一個高校待遇,半年多后,他不辭而別,學??哿怂牟┦慨厴I證。第二個南京的高校,則因為合同中有不得調動和辭職要求,他工作半年后,也不辭而別,后來去了青海師范大學。
同時,孫博士還承認自己在前兩個高校都享受了高層次人才引進待遇,不辭而別的做法確實有些不妥?!拔耶敃r離開南京的那所高校,是因為想重新建立檔案,青海師范大學恰好可以,所以就過去了。”孫博士說,他希望盡快與青海師范大學協商解決此事,“這樣鬧下去,兩敗俱傷都不好?!?/font>
校方還要追討名譽權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了青海師范大學校長董家平教授。董家平稱,關于兩個“博士”討薪事件,學校新聞發言人已對此專門做了澄清。
據該校新聞發言人介紹,2007年12月下旬,孫、江二人通過電話主動申請到學校工作。孫、江二人來校后,學校有關部門按相關程序對二人進行了考察。在此過程中,校方發現二人對其過去的工作經歷不能作出詳細說明,也無從調閱個人檔案,同時對學校要求提供學位證書及其他材料的要求百般推托、拖延。直至2008年元月中旬,孫某才提供了博士學位證書。2008年3月初,江某僅提供了碩士學位認證書。
孫、江二人的這些情況引起了校方的高度重視。隨后,學校對他們的學習、工作經歷進行了調查,結果令人吃驚。孫某曾先后被廣東、南京兩所大學聘用,但均在享受了人才引進待遇后,未履行聘用合同就不辭而別。江某現為某學院正式職工,該院為其提供了住房,配備了辦公設備,目前該院還在為其發放工資。
在了解到上述情況后,學校認為,孫、江二人在和原單位工作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擅自毀約,且故意隱瞞其在原單位的工作經歷和毀約行為,加之他們在應聘考察期內的種種表現,其品行和誠信不能為人師表,不符合學校對教師師德方面的要求。鑒于此,學校決定,不接受二人來校就職的申請。
該校人事處的楊老師稱,后來兩人通過網絡發帖以及到各部門上訪,學校認為二人不值得同情,才要求孫某退回2400元生活費,而江某至今未退回。學校還保留進一步追究孫、江二人損害學校名譽責任的權利。楊老師還稱,“我們呼吁兄弟院校堅決杜絕這種品質惡劣的博士、碩士,防止這樣的博士、碩士欺騙渴望引進人才的高等學校,使他們沒有欺騙的市場和機會。” (李紹富 李彥)
來源: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