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癮屬不屬于精神病是無謂之爭
由總后衛生部組織、北京軍區總醫院牽頭制定的《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近日通過專家論證,意味著我國醫學界診斷“網癮”將實行標準化,“網癮”也首次被該標準列為精神疾病治療范圍。(11月23日《人民日報》)
相關消息數周之前已披露,來自不同方面的激辯一直持續到現在。首先是那些游戲迷和“資深”網友接受不了,利益攸關者更是火冒三丈,在學術或專業層面,爭議同樣存在。
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于,反對者悄悄偷換了概念。規范的說法應當是,網癮首次被列為“精神疾病”治療范圍。而到了反對者那里,甚至是不少媒體那里,“精神疾病”被莫名其妙地置換為“精神病”。一字之差,可能導致千里之謬。“精神病”是一個生活概念,通常指精神不正常者。“精神疾病”是一個科學概念,通常是指認知、情感、意志等方面的障礙,人們常說的“精神病”屬于重型精神疾病,焦慮、抑郁之類則屬于輕型精神疾病。既然焦慮可以自然而然地作為精神疾病,那么網絡成癮為何就不可以呢?
把網癮列為精神疾病,并不是中國醫學專家的心血來潮。據《中國日報》報道,在日前《美國精神病學雜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杰拉爾德·布洛克博士就把人們對于手機短信及上網的過度依賴列為精神疾病的一種。事實上,網絡成癮已經成為一個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我國是世界第一網民大國,網民數量超過1億,未成年網民大約有4000萬人,其中網絡成癮少年約為400萬,占未成年網民總數的10%。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在作關于檢查《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中提到的數據。因為迷戀上網而導致的青少年犯罪,正在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
網癮問題尤其是青少年網癮所導致的社會問題必須引起重視,而從醫學角度尋找關注和解決之道,正是社會合力的一部分。對網癮的干預離不開一個科學規范化的判斷標準,這也正是《網絡成癮臨床診斷標準》出臺的最重要的意義所在。遺憾的是,幾乎沒有太多人去真正關心標準是否合理,應當怎樣完善,反倒對于“精神病”之類的口水話題樂此不疲。當然,人們特別是網民在未能真正了解“精神疾病”內涵的時候,容易對這個詞匯產生過激反應,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媒體、專業人士愿意,這樣的解疑釋難并不是太復雜的事情。除非有既得利益者愿意將這種謬見引入更深的歧途,比如那些靠網絡游戲獲利的廠商。
而所謂把網癮納入精神疾病范疇會導致有人逃脫刑事制裁的說法,就更顯扭曲是非混淆黑白。何種精神疾病在何種情形下免除刑事責任,法律有明確完備的規定,斷然不會因為網癮而導致混亂。世界衛生組織規定,一些心理與行為方面的障礙表現,都可以歸入精神疾病的范疇。既然如此,把網癮歸入精神疾病并無不妥。真正關心孩子們的未來,就應當拋棄“網癮是否精神病”的無謂之爭,回到清醒務實的層面上來。
(來源:新華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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