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稱宿舍過擠致精神分裂 母代子訴賠80萬
盧強(化名)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癥和腎積水后退學,并以宿舍過于擁擠和未曾調解學生關系為由將中國農業大學告上法庭。經司法鑒定,盧強和媽媽并沒有證據證明是校方導致他患病。記者昨天獲悉,經過兩審法院協調,學校自愿拿出5萬元幫助這名患病的學生。
學生稱憋尿引發腎積水
2002年9月,盧強考入了中國農業大學。當時由于農大東校區剛由農工大擴建,沒有學生宿舍。于是在盧強入學的兩年時間內,他一直和另外13名學生一起,住在家屬樓的一套住房內。
盧強的媽媽說,這14名學生的房間里,只有一個坐式馬桶。盧強因此經常憋尿,以致引發“雙腎反復積水、尿頻尿急”癥狀,打針吃藥也沒治好。
2004年9月,盧強搬進了新建成的學生宿舍,與5個其他班同學住在一個寢室。住了幾個月后,盧強要求媽媽為他辦理退學申請,退學后他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癥(偏執型)。
母代子訴農大索賠80萬
盧母認為兒子的精神殘疾與校方有直接的關系。她說,在盧強搬進新宿舍時,學校沒有主動安排入住,而是讓學生自由組合進行入住,“把矛盾留給同學,沒有給生病的盧強提供幫助”。盧強與其他班級的5名學生住在一個寢室,并與室友發生了矛盾。“這是盧強生平第一次與同學打架”,盧母說,那天晚上盧強回到了以前所住的家屬樓內,當時家屬樓已經斷電,盧強獨自一人在空樓里點著蠟燭住了一夜。
由于兒子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不能完全行使自己的民事權利,盧母代表兒子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近80萬元。
被告稱患病與校方無關
對于盧母的指責,農大并不認可,“我們在管理上沒有不當之處”。農大說,盧強入學時正值學校建設新學生公寓,“這屆學生的住宿安排只有兩種選擇,一是在校外租房供學生住宿,二是將新建成的教職工家屬樓提供給學生”。農大表示,他們考慮到在校外租房不利于學生的管理,而且新建家屬樓設施比較齊全,居住空間也比較寬敞。
農大否認了只有一個廁所的說法,稱在單元一樓還有一個公共廁所供學生使用,因而盧強患上腎臟疾病與學校住宿條件沒有關系。
對于安排宿舍的指責,農大說,在新宿舍入住時,學校考慮到這批學生已經共同生活了兩年,因此才以學生自愿組合的方式安排住宿。受班級人數的限制,有部分同學像盧強一樣與其他班學生同住一室,而并非盧母所說的“把矛盾留給同學”。校方還指出,雖然經過新舊宿舍的更換,但是盧強的學習和生活并沒有受到影響,理由是盧強在此期間獲得英語4級證書和計算機2級證書,學習成績屬于班級中等,因而并非學校的因素誘發盧強患上精神疾病。而且在盧強退學后,學校還給了他2000元貧困補助。
確切病因目前無法鑒定
法院委托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對盧強患病是否與學校有關進行鑒定,結果為:“在目前醫學發展水平下,精神分裂癥的確切病因尚不清楚,故無法進行鑒定”。此后一審法院又向北京安定醫院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科、中國醫學會司法鑒定中心等多家鑒定機構進行了咨詢,結果均是“無法進行鑒定”。
由于盧母無法證明是學校的原因引起盧強患病,一審法院判決農大無責。法院考慮到盧強的病情和盧強媽媽已經下崗的因素,與農大進行協調后,校方自愿支付給盧強2萬元的補助費。
盧母上訴到市一中院,繼續索賠近80萬的補償。市一中院法官認為,盧強的住宿條件與他患病之間是否存在關系,屬于技術性極強的專業問題,法院不得不借助司法鑒定機構的專業判斷來認定,但現有的技術條件并不能給出一個肯定答復。法院“雖然完全理解盧強和家人因為盧強所患疾病而蒙受的挫折和痛苦”,但是限于法律規定,無法支持盧母的訴訟請求。希望盧強能夠明白司法的有限性,并通過醫學進行治療和休養。
最終,經過市一中院法官再次協調,農大愿意將給予盧強的幫助從2萬元增加到5萬元。同時法院考慮到盧強家的實際困境,免除所有的訴訟費用。
(來源:新華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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