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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大家除了關注代表委員帶上會的提案和議案外,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以及最高法、最高檢等的工作報告也是比較受期待的內容。
無論是黨代會,還是人代會,會議結束以后通常都會通過一些文件,有時會發布“公報”。那么,黨政會議結束后發布的“決定”、“決議”、“公報”、“報告”和“意見”等文件都有什么區別呢?
我們來看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當中的解釋:
“公報”(Communique)適用于“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如,《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Communique of the Third Plenum of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決定”(Decision)適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如,《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The Decision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Several Important Issues of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Reform)。
“決議”(Resolution)適用于“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如,《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關于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Resolution of the Eigh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n the Report of its Seventeenth Central Committee)。
“報告”(Report)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如,《政府工作報告》(Report on the Work of the Government)。
“意見”(Opinion)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如,《關于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Opinion on Functional Transformation and Institutional Reform of Local Governments)。
“通知”(Notice)適用于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如,《商務部、財政部關于2013年境外經貿合作區考核工作的通知》(Notice of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n Work concerning the Assessment of Overseas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Zones in 2013)。
“命令(令)”(Decree)適用于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準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Decree of the State Council)。
怎么樣?現在明白了嗎?
(中國日報網英語點津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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